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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2014年考研复试信息

来源:3773考研 2014-3-28 14:21:29

2014年广西医科大学考研复试信息        
       为了认真做好我校2014年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结合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领导和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总体办法,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等。
       (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成立以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各二级学院纪检书记为督查小组成员;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督查,全程监督检查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指导,实施对复试现场的巡查,规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行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考生利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复试程序,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科复试小组工作。
       (四)各教研室(科室)要成立学科复试小组,负责本教研室(科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为了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质量,对主持复试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规章培训,依法办事,加强责任,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各学科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校和二级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本学科的考试命题、阅卷、实践能力考核和面试等工作,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学科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填写面试评分表。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合格、符合国家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的,均获得我校的复试资格。
       调剂的考生必须按照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文件在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公布)的要求执行。所有调剂考生均要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一起填报,缺一不可。
       我校各院系的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1.5之间,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
       四、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复试考试命题阅卷要求
       1.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复试考试命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定学科命题小组负责人,成立有2~3人参加的有关科目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应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名单报二级学院审批后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2.命题人员(含科室主任)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不得同时参加一门以上业务课的命题小组,不得接触一门以上的试卷。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者,不得参加直系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命题工作。
       3.凡是接触试卷和参与命题工作的人员(含命题小组人员、命题期间值班人员、审题人员、阅卷人员、印刷人员等)均要遵守保密规定。在命题、阅卷等工作中,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阅卷工作等情况,如有泄密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主要内容和主要方式
       1、英语听力测试:学校外国语学院负责安排实施。
       2、专业课笔试: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组织。
       3、专业外语笔试: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组织。
       4、面试:各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安排实施。面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1.确定可调剂专业
       可调剂专业由各二级学院和学科根据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及导师人数的比例,结合招生计划商议确定,于3月21日网上公布可调剂专业。
       2.调剂意向报名
       3月22日-24日,考生登录国家研招网的“调剂意向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意向报名;登陆“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点击“硕士研究生调剂报名”,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填报信息。
       3.考生网上调剂报名(国家研招网3月25日开通网上调剂)
       时间:3月25日8:00-3月25日24: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调剂系统,填写正式调剂信息。
       4.拟调剂考生名单确定
       3月25日,由学科点、二级学院初步拟定调剂名单,3月26日,研究生学院审核确定后公布调剂考生名单,通知复试。
       5.复试报到
       时间:3月30日上午8:00-下午18:00
       地点:研究生学院四楼412会议室
       6.体检
       时间:3月30日上午6:30-下午18:00
       地点:学校医务室(需缴纳60元体检费)
       7.听力考试(请考生自备收音听力设备,调频FM89.1)
       时间:3月31日晚上19:30-20:00
       地点:学校综合楼
       8.专业课及专业外语笔试:专业课(2小时,闭卷考试)和专业英语(1小时,可携带纸质词典,不得携带电子词典)
       时间:3月31日
       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
       9.面试
       4月1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各学院安排。
       10、拟录取
       4月13日前完成学校的拟录取名单,并公布。
       五、复试小组工作程序及基本规范
       1.专业课笔试和专业外语笔试由二级学院组织,学科或教研室负责。
       2.外语听力考试由外国语学院安排实施。
       3.面试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5-1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
       各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的特点增加其它的复试方式。
       (1)英语口语测试:事先拟定题目10个以上题目,同专业每次2-3名考生同时进行,每次5分钟,提问考生有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内容,每个考生应回答2个以上的问题。
       (2)专业知识测试:
       ①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对每位考生的提问应不少于5个,作答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并将有关内容填入复试记录表,同时填写面试评分表。
       (3)综合素质:要了解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成绩核算
       面试成绩=口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80%),满分值为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英语笔试成绩(15%)+外语听力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满分值为1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X40%+(初试英语成绩X15%)+(复试成绩X40%),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等占5%,满分值100分。
       四、录取
       各专业在录取时,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加试成绩及政审情况,从高到低予以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录取工作中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使其在录取分数中占有一定比例,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我校对有学术特长或临床工作经验丰富的考生优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上旬左右寄发。
       2.监督联系电话:0771-5358622。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规定时限为公布录取名单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二级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学科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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